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够可以要求增加吗?

2017/07/27 17:03:08 查看756次 来源:曹成律师

  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够可以要求增加吗?

  一个家庭的破碎,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抚养子女问题的关键,在于更好的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但是,子女抚养费却是离婚时容易形成纠纷的问题,因为一方没钱付抚养费、有钱付却不付抚养费、对抚养费不满意等都可以形成纠纷。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离异夫妻中,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不可推卸的义务,也是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那么,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够可以要求增加吗?

  一、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抚养费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抚育费最好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双方根据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情况,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而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需要考虑支付方的经济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额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孩子抚养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支付完毕。

  2、定期支付抚养费。定期支付方式包括一般按月、按季度、按年支付这几种,法院判决抚养费数额是根据支付方的月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

  3、支付抚养费的人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用与抚养费数额价值相当的其他财物折抵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不够可以要求增加吗?

  离婚时曾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费,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若曾经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必需,可以先找对方商量增加抚养费,对方不愿意的,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以子女名义或者子女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符合法定增加的情形还要对方具备增加抚养费的支付能力,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主要包括: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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