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始,离婚不是你想离马上就能离!

2021/01/31 14:16:08 查看475次 来源:黎栋律师

民法典关于离婚的修改,增加了一个离婚冷静期。

  什么意思呢?以往过去这些年,如果一对夫妇想离婚,怎么离呢?很简单,你们双方如果达成协议了,什么财产、子女抚养,没有异议的话,你们俩到婚姻登记部门把协议一签,当时就发证给你,离婚不要太容易。

  根据新修改的法律,你申请离婚之后给你30天的冷静期,并在三十天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再次向民政局申请离婚证。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夫妻一方反悔或三十天期满后双方没有前往民政局未申请离婚证的,本次离婚都将宣告失败。

  也就是说夫妻俩在提出离婚申请后有两个反悔的期间,第一个反悔期间是在递交离婚申请手续后的30天内,夫妻中任意一方都可以反悔,只要和民政局说我不想离了撤回离婚申请,那本次协议离婚就失败了。

  第二个反悔期间是在冷静期期满后的30天内,夫妻两人必须再次亲自前往民政局办手续拿离婚证,只要夫妻中任意一方说我反悔了,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了,那么这次的协议离婚也就离不成了。

  这两个反悔期间一方面大大增加了夫妻双方的离婚难度,另一方面也给予了夫妻双方再次思考的权利。所以我们这次增加30天的冷静期,并不是要束缚每个人结婚离婚的自由,而是想给每一段婚姻加上一段保护期。其实,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降低离婚率,也是为了人们能够更慎重地对待婚姻,维护婚姻的神圣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登记离婚制度,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后并不需要办理离婚证,自离婚判决生效之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也就是说离婚判决书具有与离婚证一样的法律效力,都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任何一方都可以凭离婚判决书去可办理户口登记、再婚登记等相关事项。

  此次的《民法典》除了新增离婚冷静期外,也对诉讼离婚做出相关修改,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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