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案件就结束了?

2021/02/23 13:00:37 查看651次 来源:温作团律师

“取保候审”后,案件就结束了?

温作团律师 刑辩  

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目的在于使得侦查、检察、审判程序更加顺利地进行,但不是代替刑罚的惩戒措施。所以,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案子就此结束。而案件具体会如何走向——是解除取保公安撤案?还是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案件一定会被判缓刑?被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后来又解除了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一、取保候审后案件还会继续吗?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后案件进程还会正常继续,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公安侦查、移交送检、审查起诉、开庭审判。在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几种情况:

1.公安侦查完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达不到起诉条件/

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主动撤案并解除取保候审;公安侦查完后,认为应当起诉的,将案件移交送检;

2.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此时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而继续

采取取保候审(视情况可能需要到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而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需要起诉的,出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需要起诉的,案件就被移送法院;

1.

3.在法院阶段,一般如果法院认为有可能被判处实刑的,此时可能会收监;认为可能判处缓刑的,此时可能会继续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没事了”?

不一定。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公安主动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羁押期限届满、法院主动取保候审。一般来说:

A如果是公安主动取保、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常意味着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或者证据不够充分需继续侦查;

B如果是羁押期限届满取保的,则通常意味着案件并未办结,案情比较复杂;

C如果是法院主动取保的,则意味着法院认为判缓刑的机会比较大;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考虑到没有社会危险性不必羁押,并不等于“无罪”,也不等于“缓刑”。取保候审的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后,也存在被判有罪和实刑的可能性,只不过从司法实践来看,取保候审被判缓刑的概率会比较大。

三、被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后来又解除了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司法实践中,解除取保候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之一,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此时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所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是被依法释放,还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均有可能,具体如何则取决于案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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