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 律师维权30天拿到满意补偿

2017/10/24 10:19:08 查看248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征地拆迁维权,有一些案件持续一年甚至两年,而有一些案件则在短短一两个月就得意顺利解决。这其中,一靠当事人准确把握律师介入的时机,二靠办案律师的切入的精准性,三靠政府自觉的态度。


今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个不到30天为当事人争取到满意补偿的案例。


家住福建福州马尾吴先生,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共建有房屋600多平米,第一期修建于2010年之前,建筑面积260多平米,第二期修建于2010年至2012年间,新增面积34平米,第三期修建与2012年,新增面积293平米,房屋均为砖混结果,精装修,位于开发区,但都没有产权证。


由于当地修建城市主干道,吴先生家房屋面临拆迁,然而,在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已经达到9000多一平的情况下,征收方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仅1000元一平。虽然征收方跟吴先生进行了几轮协商,然而双方对补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当地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书》,准备强拆吴先生家的房子,被逼无奈,吴先生找到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希望律师团的专业律师能够帮忙争取合理的补偿。


在详细了解了吴先生的案件情况之后,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维权顾问帮吴先生详细分析了他的处境,是否有机会争取更高的补偿,请律师的成本和能够争取到的补偿空间,建议吴先生与办案律师当面沟通并尽早启动法律程序,以避免房屋强拆之后陷入被动。


吴先生听取了维权顾问的建议,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担心自己离开老家之后,房屋被偷拆,于是支付咨询费、差旅费邀请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办案律师到当地见面沟通。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第一时间安排了经验丰富的办案律师前往福州吴先生家,在详细了解了吴先生家房屋修建过程、产权情况、拆迁项目情况之后,办案律师认为,征收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很多违法点,给予吴先生的补偿标准也偏低,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议吴先生就当地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掌握维权主动。


吴先生认为律师的建议有道理,决定委托征地拆迁律师团帮自己争取补偿,双方立随即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回京后,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办案律师团队立即投入到案件办理工作中,根据办案经验,办案律师团队认为首先应该给征收方以警告,要求他们停止违法征地活动和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于是,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发出了律师函,在律师函中,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详细列举当地政府在违法点,并援引法律给出明确警示。


不到一周的时间,律师函以邮寄方式送达当地政府。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准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当地政府主动找到吴先生,希望重新协商补偿标准问题并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


吴先生没有想到,委托律师不到一个月,桀骜不驯的政府就主动来协商提高补偿标准问题,他第一时间与爱土拆迁律师取得联系,在听取律师的意见后,决定接受政府提高后的补偿标准。


这时,距离吴先生委托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仅仅二十多天的时间。


恰如前文所说,在最合适的时间,当事人找到了律师,而律师在最合适的时间介入,加上政府本身也不希望卷入官司中,这样,就促成了维权案件的快速结案,最终,当事人早早拿到满意补偿,政府避免长时间参与诉讼,两全其美。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所以,遇到征地拆迁活动,被征收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不公平、不合理,一定要坚定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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