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史晓东成功案例:季某犯故意伤害罪成功取保轻判!

2021/04/08 13:51:10 查看394次 来源:史晓东律师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季某某在篮球场打球过程中,与他人发生口角,继而引起相互殴打,在打斗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后果,报警后,季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案发后,其家属在第一时间委托史晓东律师担任辩护人介入。

 

二、办案经过

史晓东律师接受委托后,为了解真实案情,在一个月内,本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季某某,并引导季某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之后史晓东律师两次到办案派出所和主办人员沟通案件,陆续提交了建议不予呈捕的法律意见,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经律师多方奔走、沟通、协调,最终检察院采纳本律师法律意见,同意对季某某不批捕,季某某随即被释放,重获自由。季某某和家属对律师服务,表示非常满意。之后,该案法院也对季某某适用了缓刑。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因日常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但考虑到季某某在案发后积极主动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且季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季某某自归案其就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处季某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四、法条链接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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