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应该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2021/05/12 08:32:55 查看205次 来源:虞立峰律师

离婚诉讼中应该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诉讼离婚必然伴随着结束一段婚姻,随之而来的是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法律上,在一方当事人诉讼离婚时,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法院要给与双方充分的冷静期,看双方的感情有无和好的可能。因此诉讼离婚是一个复杂且耗时较长的一个过程。诉讼离婚中,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咨询以及诉讼的过程中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律师,采取必要的措施,才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咨询最好带资料面谈。我所接触的离婚咨询中,许多人或许碍于脸面、或许因为没有时间、或许咨询多位律师的缘故,都想通过电话、微信等手段进行咨询,然后了解详细的诉讼策略。对于上述行为,当事人不会达到良好的咨询效果。首先,离婚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但是每个当事人关心的方面不一样,因此当事人在咨询的时候也会有所偏重。当然,诉讼离婚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夫妻离婚的前提下,才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电话咨询、微信咨询一般是当事人来提问,律师来解答。有时很容易陷入一个怪圈,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到最后都不知自己所问何在。带资料面谈,律师就会做主导,律师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提纲,从夫妻感情破裂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各个方面都会有所涉及,而且各方面内容会比较详细。在律师提问完之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这种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在离婚咨询中,当事人有可能存在对于法律知识一知半解或者偷换概念的情形,因此,电话咨询有时比较耗时且没有效果。关于法律适用方面,律师作为专业的人士,面谈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当事人带资料面谈,在律师对于案情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完整的策略。律师提倡当事人带资料与其面谈也是律师负责的一个体现。

第二:对于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最好一次委托,律师负责到底,切勿轻易更换律师。离婚诉讼耗时较长,在当事人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给与夫妻双方冷静期,看有无和好的可能。在此情形下,当事人为了节省成本或许会委托律师出庭诉讼一次。在第二次起诉的时候,再委托其他律师。因离婚诉讼涉及方面,在律师了解所有情形的情况下,当事人最好一次性委托,让律师负责到底。临时换帅,对于整个离婚诉讼不利。且在离婚诉讼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联系律师,收集案件相关证据,从而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

第三:在离婚诉讼中查清离婚起因,有所为,有所不为。所谓无风不起浪,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必有因。或许出轨、或许家暴、或许赌博、或许吸毒、或许分居等多种原因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对于离婚诉讼,必然要分析对方的情形。若对方存在出轨又提出离婚的情形,不如妥善处置。通过拖延时间争取在离婚诉讼中争取更多权利。若对方存在家暴导致感情破裂,建议尽早起诉离婚,脱离苦海,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若对方有赌博、吸毒等行为,也要尽早离婚,免受夫妻共同债务所累。因此,针对具体情形,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二,离婚也是一个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过程。虽然离婚诉讼所涉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界限清晰,但三个方面并不是没有联系的。如要快速离婚,可以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的手段达到。如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完全可以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仅仅是我举的两个例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能更好维护一方当事人权益,也能有利于缓和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当事人要查清离婚原因,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在离婚诉讼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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