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95后校花妻子,异地期间怀高管孩子……这都不算重婚?

2021/05/17 09:59:50 查看446次 来源:邱朝芬律师

【事件经过】


2020年5月11日,史先生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其妻子张某婷婚内出轨,出轨对象是绿地集团陈姓高管。


据悉,史先生与张某婷于2016年在北京相识并开始交往。一年后张某婷大学毕业,考虑到史先生在澳大利亚工作,张某婷便选择赴澳洲留学,2018年史先生顺利和张某婷在澳大利亚领证结婚。


2020年1月两人又在北京朝阳区民政局登记领证,之后张某婷回国发展,参加绿地集团面试,成为陈姓高管的秘书。


2020年4月17日,史先生得知张某婷出轨。2天后,张某婷又向史先生坦言,自己怀上了陈姓高管的孩子。


后来,张某婷直接告诉史先生:“你不过是备胎,即便正式结婚,也随时有被人取代的可能。”(纳尼?惊掉了下巴!)


此后,史先生悄悄收集到张某婷出轨的录音等相关证据,并实名举报。举报信公开后,立即引发了舆论的风暴。


2021年4月30日,史先生正式起诉妻子张某婷婚内出轨怀孕以及欺骗。据报道,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案件一经曝光,围观的网友都看不下了:“给别人生孩子,这不是重婚吗?”


那么,婚内出轨生子到底算不算重婚呢?


【律师说法】


律师:不算重婚……


网友:这都不算重婚??


律师:虽然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是女方怀的是第三人的孩子,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男方不仅可以提出离婚,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不过,男方想告女方重婚是告不了的,就算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只要她跟第三人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是领结婚证,就不算重婚。


网友:简直难以置信!……


【有问必答】


网友A:判离的可能性大吗?


律师:可能性较大。从女方的回应可以看出,双方对离婚没有太大异议,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遵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判决双方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网友B:如判离,男方能多分财产吗?


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女方出轨生子,有重大过错,按规定在共同财产的划分上应当向无过错方倾斜,即女方可能少分财产甚至不分财产!


网友C:男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律师:可以。张某婷在与史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绿地集团高管并怀孕,因此导致离婚的,张某婷具有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因与他人同居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束语】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需要两人彼此相互忠诚,用心经营,婚姻才能够长久,出轨无疑会重创夫妻之间的感情,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希望年轻人能多一些对家庭的责任,对另一半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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