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15:41:55 查看673次 来源:黄金枝律师
01
婚后单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的出资一般就是指全额出资,这是因为在我国传统观念中,父母为了子女往往是可以倾尽所有的,父母也愿意用毕生积蓄给子女留下些财产。考虑到人伦常情,法律规定此类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
02
婚后单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里的出资一般是指部分出资,例如父母出资支付首付。即便这里的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之后的贷款部分是共同还款,除非父母有明确表示该行为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一般会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也会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03
婚后双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置办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毫无疑问属于赠与给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04
婚后双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双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其余部分由夫妻共同承担。购房全款会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05
安土重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对家的重视古已有之,又延伸到房子这一家的载体之上。加之房产本身价值较高,又有投资属性的加持,许多父母为了子女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都会在买房这个事情上不遗余力,竭尽所能。当前,房产依然是千万家庭的重要财产,既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又承载着家的希冀。作为子女,我们要经营好自己的婚姻,也要守护好父母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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