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老公被外面长期同居的小三告了,我的财产会被分走吗?

2021/06/01 13:57:25 查看1071次 来源:马政鹏律师

好的婚姻让人感觉家是幸福的港湾,是能够得到放松休息的地方。当你结束一天的忙碌疲劳,能感受到另一半的关心,会觉得非常欣慰惬意,工作的不愉快也会随之消失。不好的婚姻让人抓狂、痛苦、抑郁。然而维持婚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靠双方共同努力。如果另一半出轨、搞婚外情,甚至悄悄转移财产,我们应该怎么办?心已经被骗了,难道还要被骗财,落得人财两空吗?


当事人咨询:


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几年了,婚后生活幸福而美满。我主要负责照料家庭,让老公一心扑在事业上,这两年事业越做越大,出差的频率也随之增加。老公对我和孩子都很好,我从没有想过老公会“出轨”。可突然有一天,我却收到了一张李姓女子要求分割财产的法院传票,才发现老公在外面有个同居的情人,我真的是不敢相信。我当即联系老公,没想到他竟然告诉我和这个女人已经同居了3年。李姓女子一直逼迫他领证,但是他没有答应,两人因此分手,但是李姓女子要求他支付“青春损失费”,他不予理睬,恼羞成怒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他的财产。我在伤心、震惊之余,担心老公和这个李姓女子的官司是否会损害我的利益,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也会被分割吗?


律师解惑:


您好,您的个人财产和您丈夫之间的夫妻共有财产不会受到影响。您丈夫和李姓女子同居的情况属于事实婚姻,但不属于合法婚姻,他们的婚姻并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她们不是合法的夫妻,也因此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面对李姓女子提出的财产分割诉讼,您不需要过于担心,您属于合法的婚姻当事人,您的个人财产和丈夫的夫妻共有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没有您的同意,您丈夫想单方面处置财产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割的是他们双方同居的财产,也仅限于您丈夫的个人财产,而不对您的个人或夫妻共有财产有所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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