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否未经劳动者同意将其调岗

2021/06/04 20:43:09 查看96788次 来源:先风速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关于调岗,实务中一直存在很多的问题,全国很多省份的高级人民法院都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可供参考。总的来说,大概分几种情况: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岗。
第二,如果未经双方协商一致,通常不能单方安排调整岗位。但是有例外情况:
例外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
经审查用人单位证明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调岗属于合理范畴,应支持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例外二:无约定、基于正当理由调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行为。
判断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不具有侮辱性、惩罚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等。
例外三:法定理由调岗。
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岗位。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但未约定如何调岗的,在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时,用人单位自行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属于违约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予以赔偿,参照原岗位工资标准补发差额。
用人单位在调整岗位的同时调整工资,劳动者接受调整岗位但不接受同时调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说明调整理由。应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劳动者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性质、双方合同约定等内容综合判断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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