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未按时申请有什么后果?

2021/06/05 22:25:04 查看1980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职工发生工伤后,最能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这个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申请,因为用人单位在提交证据方面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很容易提供证据。如果是职工,就比较难提供,比如说证人,考勤记录。甚至于一些职工连劳动合同,工作证这些证据都没有的,职工去申请工伤认定,在没有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就是直接不予受理的。

  职工发生工伤后,第一是要及时治疗,因为大部分的受伤,半个小时内是黄金的治疗时间,超过半个小时后,就有可能留下很严重的后遗症,导致有可能基本恢复功能的,也会落下比较严重的残疾了。

  根据笔者的办案经验,职工发生工伤后,不要着急于申请工伤认定,先尽量治疗好,对于证据比较缺乏的职工,则在治疗期间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有备无患,谁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单位翻脸不认人呢?防患于未然总比寄所有希望于别人身上要来得踏实一些。

  法律上给给予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个月时间,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主动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过期了,在这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社会保险基金是不再报销的。但是对于劳动者,超过一个月时间,仍然是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最长是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工伤认定部门是不会受理的。不受理后,对于职工来说,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就比较困难了。

  律师评析:工伤认定超期的后果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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