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买了房,宅基地拆迁还能拿一笔补偿款,网友:人生赢家!

2021/06/24 11:26:37 查看1334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陈先生年轻时在农村生活,23岁结婚后,从父母家出来单独申请了一块宅基地自己建了房屋,婚后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家里仅有的几亩薄地已经不能再满足一家人的日常开销,陈先生决定外出打工,当保安,送外卖,过了几年苦日子,攒了点钱后,陈先生做起了五金建材批发的小生意,由于在城市几年的打拼,陈先生已经积攒了不少人缘,加上陈先生脾气好,能说会道,又有点经商头脑,五金建材批发生意越做越大,进城的第五年,陈先生就在城里还算不错的楼盘买了套房,虽然每个月还得还房贷,但相比在农村的大部分同龄人,陈先生已经算是小有所成。

  人都说好事成双,新房子刚住上没多久,陈先生听说老家的整个村子都被划入了道路项目建设范围,自己的宅基地和老爹的宅基地都面临被征收,但是自己现在已经不在村里居住了,村里自己那个单独的宅基地还能获得补偿吗?

  陈先生的情况在农村是普遍存在的,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点值得关注:

  1、陈先生的宅基地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这块地的取得是否合法,国家规定“一户一宅”即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陈先生在没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显然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但这种情况也不是不能解决,因为一户一宅原则在实施中很模糊,陈先生的宅基地想要被正式确权,可以在户口没迁出时采取以下方式:(1)让村里开证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2):分户,分户后,陈先生成为单独一户,依法可以取得一块宅基地作为建房使用。

  2、在陈先生的宅基地是合法取得的前提下,陈先生的房屋当然可以获得补偿,陈先生所建的房屋占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的补偿和宅基地的补偿,宅基地的补偿可以交给村集体统一管理,也可以自己使用,在补偿方式上,陈先生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现金直接补偿,另一种是等价置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陈先生父亲对自己的宅基地在补偿方式上选择再申请一块宅基地重建房屋的话,这片宅基地是不能由陈先生继承的的宅基地,因他已有一份住宅,此时再继承,就不符合是一户一宅的原则。本次以陈先生遇到的问题作为参考给大家讲解了城里有房但户口没迁出的补偿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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