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1/06/28 11:17:44 查看376次 来源:黄金枝律师

得到好的工作机会是每个人十分期待的事情,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要注意签订的劳动合同事项,那么在遇到劳动合同的纠纷要怎么解决呢?

张某为某公司职员,她在某网络招聘平台看到了较为合适的职位机会,随即投发了简历。应聘的企业对张某的面试较为满意,于是提出了应聘的要求,在发出的应聘书中还对具体的薪资水平、工作待遇等。收到此份应聘书之后,张某便通知答复了这家公司,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去参加工作。此后,张某便向原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在已经做出要去该家公司工作准备时,这家公司却向张某发出了通知,表示因为公司的岗位需求发生变化,张某不再需要去参加工作。收到该份通知后,张某十分气愤,随即提出要求该家公司对于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该公司认为因为没有与张某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此前的通知行为不发生法律效果,拒绝张某的赔偿要求。张某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解决这一纠纷。

法院判决:经过综合的审理,最后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张某2万元的经济损失。

该案中,此公司向张某已经发出了具体的应聘录取的通知,还对于薪资待遇、工作期限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即表明同意张某来该公司上班,要与之形成双方的劳动关系,认定为法律意义的要约行为。对于此公司的要约,张某表示接受,承诺同意其中的录用条件。因此,此份通知的规定对双方产生法律效果。综合来看,张某同意这份通知的约束,并且已经在原来的公司离职,该家公司的一方撤销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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