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3 15:51:41 查看392次 来源:胡蓉律师
【劳动法律】企业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案例分析:王某于2014年12月14日入职广州某餐饮公司任服务员,2015年4月开始岗位调整为部长。王某因病于2016年2月28日入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住院治疗,至2016年3月20日出院。现王某要求公司支付这段时间的医疗费以及这段时间的病假工资。公司不同意支付,王某遂提出劳动仲裁。但王某对于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是很清楚,因此有疑问。
律师分析:关于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需要确定两个因素:第一是病假期间是多久;第二是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多少。下面具体分析:
1、病假期间如何计算。病假期间的计算比较简单,主要以医院出具的相应病历及其他资料为准。
2、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仅限于广州地区)。
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病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5年
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
连续工龄满20及以上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
45%
50%
55%
60%
65%
70%
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0年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
连续工龄满20年及以上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
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
40%
45%
50%
55%
60%。
(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注:
1.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
2.标准: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80%发给。
3.单位根据实际,可在上述计发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10%的比例计发病假待遇。
因此,如无其他情况,王某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如果连续工龄为不满5年),获得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45%或40%作为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或者当地最低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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