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

2021/08/12 10:45:20 查看287次 来源:李学清律师

       文章首先探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的作用以及开展该项工作的必要性,最后针对其中所面临的各项困境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希望可以促使我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助力法制化建设水平得到切实优化。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通过法制化建设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全力助推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出助力。针对于社会当中的未成年群体来说,属于我国法律的重点保护对象,然而在社会当中针对于未成年人所产生的犯罪案件,尤其是暴力或者是性侵等方面案件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重点,因此便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于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整治与处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针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过程来说,则需要对被害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机制,从而保护未成年人正常学习与生活,切实达到助力未成年人成长与发育的目标。

       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的作用青少年是国家发展的未来与民族繁荣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情况决定了我国社会后续建设与发展的水平,同时青少年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所以在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之中需要给予未成年人足够的保护,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用以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稳步发展。而针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来说,则需要我国司法部门在办案阶段采取一定的被害人保护机制,从而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同时也避免由于性侵案件给未成年的人的心理造成打击,从而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从本质上来说,在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件当中,对于被害人采取综合保护机制是一项关键且必要的措施,是保证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关键性对策,有利于促使我国的法制化建设更加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也使犯罪分子得到有效的惩处,用以优化我国社会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同时也提升推进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办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

       二、完善性侵未成年犯罪案件中被害人保护机制的必要性一个国家发展与建设最为根本的动力便是人,人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所有人团结一心才能促使国家发展水平得到持续性提升。而未成年人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后备力量,若是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工作,便会导致我国社会在发展阶段的后续动力不足,制约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水平以及效率。除此之外,未成年人也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所以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便显得至关重要。因此,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中便有必要对被害人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机制,从而给未成年人营造起良好的成长环境,助推社会建设与发展水平的切实提升。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规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也享有人格不受侵犯的权利。针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来说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未成年人缺乏独立的经济来源,经济状况较差,因此也导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容易受到侵害,同时未成年人在心理以及生理方面也并不成熟,认知能力以及自我控制能力有限,所以若是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之中不对于未成年人加以保护,则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成长发育受到影响,致使未成年人心灵受到伤害。基于此,便有必要积极完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保护机制,通过科学且合理的保护机制对于受害人进行保护,促使未成年人能够逐渐摆脱心理阴影,并且获得良好的成长空间,在惩治犯罪分子的同时达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目标,切实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

       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保护机制发展所面临的困境1、相关法律机制并不完善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中,对于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是一项关键性的举措,不但可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可以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标。然而在该项工作当中仍然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我国并没有专门与被害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害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也零落分布在相关法律之中,这便造成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形式上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因此相关法律机制的不完善问题也凸显出来。例如 :《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遭受到的物质损失,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然而在现实当中,由于被告人缺乏履行判决的能力,所以也导致该项工作的质量不足,同时也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2、缺乏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办案机制针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保护机制的发展来说,在其中仍然存在缺乏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办案机制问题,降低了该项工作的效率。首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并未形成统一的办案机制,同时在办案阶段也并未配备比较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的专业化办案人员,因此也导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的效率较差 [1]。此外,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的询问取证工作同样是其中较为显著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之下针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会在成年人的专用讯问室当中进行询问,而这种陌生的环境则有可能对于被害人造成无形的心理压力,甚至产生恐惧的心理,尤其是对于女童进行询问阶段,则会导致其心理面临较大的负担压力,而这种情况的存在显然并不利于询问工作的开展,若是反复询问被害人并且要求其说出被侵害的细节以及过程,则有可能会对于被害人造成二次的心理伤害。3、医疗救助水平不足,心理创伤较为严重医疗救助水平不足同样也是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保护机制中所存在的显著问题,导致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并未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也有可能致使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难以愈合 [2]。例如 :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在遭受到性侵之后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身体伤害,而在此时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然而在实际当中却忽略了对于未成年人的医疗救助以及人文关怀,并未建立起科学且合理的未成年被害人检查以及治疗的有效措施,同时在实际当中也缺乏对于未成年人心理引导的帮助中心,因此也导致被害人往往并不愿意配合,致使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证工作较难,而这也会对于被害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留下一生的阴影。

      四、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保护机制的发展策略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发展的脚步,便有必要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切实做好被害人保护机制,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避免未成年人的身心受到伤害。首要任务便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阶段则需要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素,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救济性法律,从而使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处理过程更加科学且符合规范 [3]。例如 :可以适当性完善预防性立法,在充分保留禁制令制度的基础之上,构建起犯罪者信息的等级制度、社区工作制度以及备案工薪制度等,此外也可以适当性建立起犯罪者的数据信息库,通过录取指纹、禁止有性犯罪史的相关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等,从而维护未成年人的发展环境,充分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同时也达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效果,使之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优秀人才。2、构建科学合理的办案机制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保护机制的落实阶段,同样需要注重构建起科学且合理的办案机制,从而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避免成年人的身心受到伤害 [4]。例如 :可以适当性加强三级卫检部门的上下联动与衔接,使我国相关业务部门之间能够通畅沟通,积极落实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措施。此外,也需要注重强化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中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能力。在对于未成年人进行询问阶段,则需要给被害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定、温馨且舒适的环境,减少在询问阶段对于未成年人所造成的二次伤害,同时通过该项措施也可以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取证、办理等方面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尽快掌握犯罪分子的相关证据,并且实现对于犯罪分子的有力惩处,通过这种方式不但强化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也可以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部门处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以及治疗。3、积极开展对被害人的医疗救助积极开展对于被害未成年人的医疗救助同样也是其中一项关键性的措施,通过该项措施不但可以帮助未成年人疏导心理,也有利于未成年人逐渐走出内心的伤害,从而健康茁壮成[5]。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阶段,首先需要确保拥有足够掌握未成年人心理的办案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对于被害未成年人进行及时的心理咨询以及疏导,在对于被害未成年人进行询问阶段也要注重适度,尤其是针对于其中年龄比较小的未成年被害人,需要相关办案人员付出足够的耐心,并且基于儿童的心理认知特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以便于获取到更加有力的证据,同时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疗上的救助,帮助未成年人减轻生理之上所带来的伤害。此外,也要定期对于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从而帮助其逐渐走出阴郁的内心,避免其被性侵过后而出现自闭的问题,保证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

       五、结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中,积极采取被害人保护机制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内容,通过该项措施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未成年人更加积极地开展学习与工作,从而使我国法制化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从而实现对于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并且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惩治。

    参考文献 :

       [1] 张杰 , 孙腾 .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研究 [J].天津检察 ,2020(1):22-26.

       [2] 邢五一 . 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及预防机制研究 [J]. 中国检察官 ,2020(1):61-63.

       [3] 柴晓琳 . 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的实现路径——以“一站式”保护为切入点 [J].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9(01):101-103.

       [4] 苏扬 , 罗微 . 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权益保护——基于天津市某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实证分析 [J]. 法制与社会 ,2016(35).

       [5] 余敏 , 周勇 , 何缓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研究——以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为视角 [J].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04):39-49.

                      (作者 :李学清,男,云南榆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研究方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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