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交强险是否赔付,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2021/08/24 09:02:59 查看179次 来源:陈琼红律师

对于大部分上班族来说,朋友聚会或者领导请吃饭时难免会遇到喝酒的情况。然而有的人喝完酒坚决不开车,有的人却总抱着侥幸心理酒驾回家,最终酿成了事故悲剧,那么面对这种情况,酒驾交强险是否赔付呢?

酒驾交强险是否赔付?

需要视情况而定,因为酒驾还可以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一般来说饮酒驾驶是能够获得赔偿的,交强险在限额内一样可以给予第三方受害者相应的赔偿。

但如果酒驾司机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但是出于强制性和公益性的特质,保险公司往往会先帮车主垫付赔款,事后再向驾驶人进行追偿。交强险赔付的都是对方的损失,自己车辆以及人员等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交强险免责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除了交强险以外,对于其他险种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不赔,目前市面上的车险都是明文规定酒驾行为不予赔付的,三者险为例,如有以下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

(二)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 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 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 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 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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