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2021/09/09 15:52:31 查看350次 来源:刘彪律师

        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夫妻双方均是中国公民,当一方在国外,该如何离婚?离婚程序如何进行?

案例分析:

甲乙在国内结婚,后来乙出国发展,并决定定居国外。甲欲离婚,但是乙不愿意回国,嫌麻烦不愿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甲应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分情况讨论

一、乙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乙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当然,甲也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双方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解决。

二、乙不同意离婚

在乙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甲要想达成离婚的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需要向法院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能够,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如上述一中的情形解决;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或者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交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乙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其二:如果通过外交途径仍不能送达,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不是在中国登记离婚,可以在中国离婚吗?

 

同时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原本双方并非在中国本土进行了婚姻登记而是在外国进行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最终决定在中国进行离婚,也有可能存在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分别提起离婚诉讼试图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从而对自己有利的情况,这方面涉及到法律适用法的问题需要按照个案判断处理方法。

在这里我们仅解释如何在国内进行离婚的问题,因为当时的离婚登记不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不是被中国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这一结婚登记进行认证,使得其被认可成为中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就可以在中国对这一婚姻关系进行处理

而在中国取得了离婚、分配抚养权和分割财产的判决后,当事人需要在国外执行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具体的程序需要参照当地的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对这一涉外程序进行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文对涉外的离婚如何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了各个情况的列举和综述,但是涉及到多个国家的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还是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由我所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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