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2018/04/03 13:07:33 查看228次 来源:徐晨霞律师

  2017年12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发生交通事故8643000起,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846起,造成63093人死亡、2264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亿元。

  交通事故已然成为居民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程度及造成的危害结果都会比故意杀人罪要轻很多。故,其处罚结果也会比故意杀人罪要轻。

  二、交通肇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致人死亡的情形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并不是说只要出现死亡结果,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二)致人重伤的情形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造成财产损失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凡事无绝对。以上是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伤及财产损失三个方面梳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最低标准,而非最高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交通肇事行为造成的损失符合以上几种情形,就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同理,举轻以明重,行为更为恶劣的,会被处以更重的刑罚。

  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危险驾驶罪)

  交通肇事并不是必须以饮酒为成立要件,但是饮酒驾车也会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然成为酒场常识,这不仅仅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一)饮酒驾车的认定及处罚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车的,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车的认定及处罚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醉酒驾车的行为,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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