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国庆节安排加班还不给加班费竟然不违法?

2021/10/12 17:10:31 查看1252次 来源:王祥美律师

“汪律师,汪律师,公司安排我国庆加班是不是违法?”,“汪律师,我公司周末安排员工加班是不是一定要发放加班费?”,我面对客户咨询时,同样的问题经常被问及。在大家的印象里,周六日、国庆就是给人休息的时间,肯定有法律的规定,公司在这些时间安排员工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的。但事实果真如此吗?还真不一定!且听汪申律师分解。


【加班也分三种情形】


首先,大家需要知道我国法律对加班是怎么定义的。1995年时,国家决定全面施行双休日制度,国务院在本年修改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了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施行统一工作时间,周六、日为周休息日。这种周末休息,周一至周五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被称作“标准工时制度”,也是我国现今大多企业所执行的制度。如果你所在单位也是以这种方式安排工时,你周一被公司安排工作9小时,就属于工作日加班了1小时,公司应当依法向你支付加班费。有读者会问,如果公司要求我工作日工作12小时是不是也可以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劳动法为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规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在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如果公司安排员工一天工作12小时是违法的。




除了周休息日、工作日之外,我国劳动法另外把元旦、端午、国庆等节日叫做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大家肯定会注意到,法律对于周六日等休息日规定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日子安排员工加班又不给安排补休的,才需要支付休息日加班费、也就是说,虽然公司安排你这周六加班,但是下周二给你安排了一天补休,就无需向你支付休息日加班费了,只有安排你周六加班的同时又不安排补休的,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对于工作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通过安排补休来补偿,此时,即使公司给员工安排了补休,也一定是要依法支付加班费的。


【国庆假期加班不一定要发加班费】




了解了我国法律对于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后,大家是否会认为国庆被安排加班肯定是要支付不低于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呢?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我国国庆的法定节假日其实只有3天!有人会说,汪申律师,你糊涂了,我从上学到工作这么多年,国庆向来是放7天假,怎么会是3天呢?关于这一点,汪律师是有根据的:依据2007年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可见,国庆节只有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那剩下的4天是什么呢?答案是休息日!根据之前介绍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安排你10月4日加班,因为这天是休息日,公司只要另外安排了补休,也就无需向你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没有安排补休,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费的标准向你支付不低于150%工资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公司安排你在10月1日、2日、3日加班,就必须支付你不低于300%工资的工资报酬,而且不能通过补休替代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是要经过劳动者同意的,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与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同意被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并不能强迫你加班,更不能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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