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搭乘怎么界定法律责任?

2021/10/19 19:24:12 查看1086次 来源:博拓律师团队律师

    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但实际上,交通事故常常是意外发生的,可能出现驾驶员操作不当,也可能遇到其他车辆出事故,而自己被卷进危险中,那如果发生了意外,好意搭乘的司机有没有责任呢?

   之前有一男子,得知邻居没有收入,男子好心帮其介绍做小工并开着自家的三轮摩托车载其一同前往,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邻居死亡。最后某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邓某与曹某系邻居。邓某看到曹某年纪较大但没有生活来源,便想着自己要去某工地做小工,就介绍曹某和自己一起去。2018年邓某骑着自家没有年检也没有购买保险的三轮摩托车载着曹某去做工。途经某水库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邓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整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车况不正常,邓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实际上,判断司机是否有责任,最主要的还是先找司机自身的原因,比如是否饮酒、是否违规、是否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险驾驶的行为。如果排除这些自身可能,发生的意外,那么司机的责任比例可以降低,可能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但本身就有危险驾驶的可能,就涉嫌交通肇事罪了。

   为了让好意同乘不变成坏事,建议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也别人让好人寒了心。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