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工程(曹杨八村201号-206号)地块开始征询

2018/05/03 15:37:59 查看488次 来源:张峥嵘律师

  普陀区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工程(曹杨八村201号-206号)地块开始征询

  普陀区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工程(曹杨八村201号-206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进行公示,提醒被征收人以及利益相关人为了自身利益应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武宁地区的快速化工程虽然是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并非旧城改建,但是平时旧城改建中常遇到的一些程序,例如一征、二征以及签约率问题是很多拆迁户想要知道的内容。因此本次给大家讲述一下一征、二征与签约率的不同。

  一征系旧城区改建的意愿征询。征收范围确定后,相关机构向被征收人、承租人征询改建意愿,超过90%同意的,才能开始旧改程序。相关法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因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改建意愿;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二征系旧改中,对于征收补偿方案草案的征询。一、二征是旧改征收补偿程序启动的前提。相关法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其中,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区(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和律师等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而最后的签约率与前两者不同,通过一、二征后,政府发布征收决定,而签约率决定的是征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以及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是否生效,决定着征收能否实行下去。相关法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征收决定终止执行。签约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但不得低于80%。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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