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遇上有尚方宝剑的拆迁方,我们该怎么办?

2018/05/07 15:10:40 查看218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遭遇征地拆迁时,被拆迁人往往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如果拆迁方“为所欲为”的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被称为“最狠拆迁女市长”的韩迎新就曾狂妄地对被拆迁群众喊话:“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

  不仅如此,最令当地被拆迁人感到惊讶和无助的是,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等言论,被称为“史上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不仅不懂法,还直接告知大家,她不按拆迁法办,暴露出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欲望。她最终为此付出了代价。

  征地拆迁涉及的关键词:拆迁方、拆迁法、强拆

  这条新闻可以用这几个关键词串联起来:拆迁方、拆迁法、强拆。这也是很多被拆迁人深有感触的词汇,影响着千千万万被拆迁人的拆迁权益。

  在公权力面前,个人是弱小的,但不意味着就此听之任之、什么都接受、什么都听从,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我们要动脑筋、想办法。

  如何应对拿了尚方宝剑的拆迁方?是等着被强拆,还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信大家内心早有了选择,只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好,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教教大家,用法律智斗拿了尚方宝剑的拆迁方。

  被拆迁人在拆迁方面前没有发言权?不是的

  拆迁方的权力能关进笼子里吗?在被拆迁人面前,拆迁方就是一言堂,他说话算数,你说话不作数?并非如此。

  在征地拆迁方面,我国有着严格严谨的法律法规。不仅规范着个人,也规范着组织,对于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同样具有约束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由此可见,房屋拆迁并不是由拆迁方说了算的一言堂,被拆迁人一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切身利益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和要求,谋求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女市长口中的拆迁法是什么,可以不遵守吗?

  关于拆迁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我国的重要理念。任何个人、单位、组织都是在法律范围内规范的活动。权力也是受法律约束的。所以,拆迁法,人人都要遵守。

  尚方宝剑,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挥舞的起来。否则,就会伤到自己,比如女市长的落马就是明证。

  我们只要合理利用拆迁法律就一定能够运用法律规则的力量,和拆迁方周旋,并取得合理补偿。

  拆迁规则由拆迁方制定,不可更改吗?

  当然不是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这就是说,拆迁规则并非拆迁方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必须符合广大被征收人的利益。即便是拆迁方制定的规则,也需要考虑到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并且秉持“阳光拆迁”、“公平拆迁”的原则。

  如果拆迁方制定拆迁规则和补偿规则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规则就不合理,是可以更改的。大家可以通过听证等救济途径来打破规则,争取合理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里就明确了被征收人的法定救济途径,也可以说是提供了可采取的法律手段。这都是得到了保障的。

  面对强拆,我们该怎么办?

  有时候拆迁方没有任何批文,也没有公开发布过任何拆迁文件(房屋征收公告、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就来谈补偿,让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此时,我们是可以依法拒绝签字、拒绝拆迁的。

  当然拒绝拆迁也只是一种争取合理补偿的技巧手段,让拆迁方知道我们懂法,会用法,令他们有所忌惮,放低姿态。然后回到谈判桌上和拆迁方有理有利有节的好好谈。

  有的拆迁方不吃这一套,会以强拆相威胁或者干脆发动强拆。此时,我们就要收集好拆迁方的言论和行为,比如音视频、照片等资料,来作为我们后期通过法律维权的第一手证据。

  同时,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我国现在已经停止了行政强拆,唯一的合法强拆只有一种,那就是司法强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旦拆迁方有强拆的倾向,或启动了强拆程序,那么被征收人就应当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权益,此时就不能拖着,不闻不问了。

  如果大家遭遇了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应当尽快联系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确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便拆迁方请出了尚方宝剑,那么我们也要看看是真是假。即便是真的,那么我们还有法律救济途径这一道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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