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熔喷布合同纠纷的办案小结

2021/11/16 16:51:27 查看1291次 来源:嵇成吉律师

一、本案的详细情况

因生产经营所需,许某需要采购熔喷布,经人介绍与陈某、张某相识。2020年4月,陈某、张某称有相关货源,但需要现款打款至自己账户。许某遂于2020年4月23日向陈某转账290000元,于2020年4月25日向张某转账493845元,约定用于购买熔喷布。然而,许某当天收到货物后发现,陈某、张某发给自己的货物的关键性指标PFE、克重等严重不达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问题货物价款近50万元。许某遂于收货当日立即联系陈某、张某要求解决问题,并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4月26日两次报警,然而陈某、张某迟至今日仍故意回避,许某因此而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后该案经一审、二审、执行阶段,许某顺利挽回损失。

二、律师心得

疫情期间的工业物资(如熔喷布等)纠纷呈爆发态势。笔者代理该案的许某作为原告方、被上诉方、申请执行人。陈某、张某在明知涉案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与许某发生交易,在许某提出该货物质量问题时,陈某、张某方以该案中存在第三方为由,否定自己与许某的合同关系,否认自己是本案中的合同相对方身份。本律师通过仔细梳理各方的聊天记录、录音、转账记录及报警记录等,从专业角度论证,本案中的合同相对方,而中介方的收款行为系代收性质,不能因为本案存在中介而否定本案中某一方的合同相对方身份,如因为该案存在代收行为而使本案中的合同相对方逃脱对本案货物质量问题的责任,那么实在有违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许某势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律师建议

首先,当事人应该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在发生纠纷的第一时间,应采用一切合法手段,比如报警、工商举报、文字磋商等,在这些方式或方法中,记得留存报警记录、通话录音、沟通记录(如文字)等。

二、在发生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专业人士比如律师求助。本案中,许某及时联系本律师,并积极提供报警记录、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配合律师进行证据梳理,在该案件中,律师的早介入为本案顺利开庭审理赢得宝贵时间。

三、当事人应有法律意识,自觉提供法律修养、培养法治思维。在遇到经济纠纷时,当事人往往慌不择路,甚至会采取过激手段,但效果上往往适得其反,因此,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也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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