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这么计算就是对的!

2018/05/31 10:27:46 查看689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最近一些网友频繁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2018年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怎么计算,棚户区改造补偿会不会低于正常房屋?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这个问题具体分析,为大家讲一讲2018年棚户区补偿的两种情况。即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分别被纳入棚户区改造后的补偿标准和区别。

  什么样的房屋会被纳入棚户区改造?

  我们首先要了解棚户区的概念。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个工程项目,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那么,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怎么样呢?我们要分为两种情况讨论,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棚户区改造,二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棚户区改造。

  一、棚户区改造之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

  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对于棚户区改造,一般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二、棚户区改造之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棚户区改造中,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也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由于棚户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即位于城区内,如果完全按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话,会大大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

  因此,在实践中,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可以参考周边的市场房地产价格,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产权置换

  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置换的标准。

  总之,棚户区改造必须按法律的规定的进行,按法定的流程改造,按法定的标准补偿。莫忘改造的初心是改善棚户区住户的生活水平,同时严禁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确保棚户区改造可以真正惠泽棚户区住户。

  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征收人一定不要着急签字,应当联系拆迁律师介入,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后,要尽快启动司法程序,不可拖延,超过法律规定的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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