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出资多的一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1/11/26 17:27:21 查看2942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现在男女双方没有结婚前协商一起买房的很多,有的是一方没有购房资格,有的是为了婚后夫妻还有购房资

格,所以婚前一起出资购房就登记在一方名下。

 

后来闹离婚,这个房产的分割问题就成为让人头疼的事情。有的法官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会考虑房屋

出资贡献程度、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来分割,但这种分割方式对于出资多的一方来讲,还是亏的。

 

那么,杭州离婚律师有两个方法可以保护出资多的一方的权益:

 

一、在我方出资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个对方提前约定好,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屋产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按份共有。

 

二、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做出这样的书面约定,可以保留当时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谈话录音等,以防

以后发生纠纷,不能查明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定要留好原始证据,只有复印件也不会被法院认可。

 

双方都是抱着共建美好婚姻的心态结婚的,但现在的离婚率太高了,谁也没有把握两个人一定就可以走到最

后,一些小的事情做到了,不去害人,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由于很多人不了解财产保全制度,导致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处于被动地位,丧失合法的财产分割权和分割机会。

 

了解有关离婚方面的财产保全注意事项,对我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有很多帮助。

当我们发现对方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时,

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以防止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杭州离婚律师今天给大家讲一下,离婚案件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交纳保证金,而且要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律师会帮你找担保公司操作,这个不必担心。

 

二是,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范围限于争议的财产。

 

只能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被告财产,不能保全案外人的财产。

 

三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我们一般是向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法院提起,正常情况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四是,对于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保全。

 

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

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法院也会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五是,法院可以依法裁定财产保全。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

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