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工伤维权?

2018/06/03 22:39:17 查看819353次 来源:阮超群律师

  工伤维权程序的程序一般为:

  一、工伤认定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并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六十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三十日。

  三、协商赔偿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四、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五、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六、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提示:1.劳动者应当收集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证人证言等;

  2.当劳动行政部门无法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认定工伤时,劳动者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先确立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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