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是否分割?

2021/12/07 17:32:41 查看3356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当事人咨询: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这个我是知道的。

但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怎么分割呢?

如果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卖掉了,买房所得的价款,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时还需不需要分割?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李晓娟律师解答:

婚前房产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对方对房子就有相应的权利。

至于怎么分割,需要看加名情况。

从法律上来说,加名有几种方法,一种是共同共有,一种是按份共有。在没有做出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话,离婚不一定对半分割,法官会参考出资情况、结婚时间长短、有没有子女、双方有没有过错等因素进行判决,像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决的是加名方占25%,房产原所有人占75%。这个案件的影响比较大,相信各个法院也会参考。

2、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法官进行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基本上都会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分割。

对于第二个问题,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然后卖掉了,离婚财产分割时仍然需要分割。因为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后,房产的性质已经由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将房子卖掉所得的价款,只是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不会影响财产共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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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律师: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最重要的区别是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存在争议,只能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比起诉离婚周期短、成本低,是首选的离婚方式,但是起诉离婚中的执行过程更有保障!

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的话,不能直接执行,需要先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后才能强制执行。所以,有时候为了保障将来的履行,很多人选择起诉离婚。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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