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怕吃亏?弄清这三点是前提!

2021/12/24 18:00:11 查看2156次 来源: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范围不仅在向外扩展,还在向内延伸,比如棚户区及旧城改造等城市建设项目。但虽然“棚户区改造”这些词大家都知道,但是真要说却也不太清楚。

 

“棚户区改造和别的征拆项目究竟有何不同?”、“棚户区改造又该如何补偿?”,相信很多人心中都有这些疑问,今天创为律师就来为大家讲一下,到底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首先,何为棚户区

 

从严格意义上说,法律对于棚户区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概念描述。《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这样描述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

 

第二,棚户区改造具有哪些特殊之处

 

1、目的明确,为公众利益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以改善,不能以棚改之名进行商业开发。

 

2、积极引导,尊重群众意愿

 

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参与棚户区居民进行改造,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基本要求。

 

3、范围清晰,分类明确

 

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主要有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这四大类。

 

2013年《住房和城建建筑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也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第三,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从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及范围可以看出棚户区内的土地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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