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二手房交易陷阱归纳

2018/07/26 11:59:27 查看421次 来源:翁诗其律师

  最常见的二手房交易陷阱归纳

  最近房价疯长,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特别多,再细看这些买房人签订的合同,有的是中介提供的版本,有的是自己在网上下载的,真是“买房人很傻很天真,合同里全部都是坑”。

  为了维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为你整理了二手房交易中最常见的几种陷阱,助你顺利通关,抱得好房归。

  1、查查有无共有人,单独处分缺效力。

  如果房产证上不止一个人的名字,买房人一定要取得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证明。如果买房人已婚,需取得其配偶的书面确定,以免今后发生纠纷。

  2、真假业主要明辨,不能只看房产证。

  有房产证的不一定就是业主,如今科技发达,山寨的质量都是杠杠的。指望中介帮你查清?亲,还是亲自去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吧。

  3、小心只有使用权,公房需单位同意。

  二手公房往往售价便宜,且可能涉及拆迁利益,受到不少投资者青睐。但是,购买公房更需提高警惕!部分公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部分公房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部分公房在转让时,需取得单位的书面同意。因此买房人在购买公房之前,应当查阅卖房人与单位之间的公房购买协议,看看有无相关规定。

  4、一房二卖需警惕,查封抵押过户难。

  签订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合同无法履行。你问我怎么办?办理“预告登记”啊亲。还有的房屋已经被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已经被司法查封,签合同之前需要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查清有无此类情况,在解除抵押或查封后,才可以过户哟。

  5、水电燃气要缴清,否则欠费你来清。

  办完过户才发现前业主欠下数额不小的水电燃气物管费?打电话关机找不到人?已经被停水停电?亲,你早干嘛去了!付清全部房款之前,先到物管处以及水电燃气公司查清有无欠费才是明智之举。

  6、户口迁出要约定,否则法院不受理。

  买了房却上不了户口,一查发生前业主未将户口迁走。户籍迁移一直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户籍由公安机关管理,法院不受理,因此,这个问题目前而言可以说解决乏术。小编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留部分尾款待其迁出户口后再付,或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

  7、装修家电都送你,合同上面要约定。

  你看房的时候觉得装修风格合你心意,家具家电都是品牌货,卖房人说这些都送你,于是你没有还价直接买了,最后搬进去一看这些都被搬走了顿时傻眼!亲,在签订合同时,不论是室内装修还是家具家电的赠送,都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同时,双方还可在合同中约定出现实际交付状态与约定不符时,卖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买方也可通过保留部分尾款的方式,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8、承租优先购买权,买房之前要问清。

  买房时要问清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否则,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来跟着小编大声念一遍“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租期未到你约定的交房时间就无法实现。此外,还需要求承租人书写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避免今后出现纠纷。

  9、阴阳合同不要签,出现纠纷维权难。

  有的购房人觉得为了逃避税收,故意将房价签低,或者以“装修补偿”、“家具家电补偿”的形式支付部分购房款,这样的行为常常会引起“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恶果。一旦出现纠纷,不但自身权益难以维护,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0、交易通通走银行,票据留好免后患。

  无论是诚意金还是定金,无论是首付款还是解押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到前业主的账户上,今后如果出现纠纷,就能在银行取得支付凭证作为证据。

  11、国家政策不可违,房屋属性要明确。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政策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政策冲突。还有一些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是因为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开发商欠缴政府费用、设计变更未经批准等,可能在长时间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购买此类房屋,先要把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弄清楚,对未来风险有充分预期,再决定是否购买。

  12、解押按揭及办证,白纸黑字留证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一手商品房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关键问题仍需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房屋坐落、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均应列明,尤其是谁负责解押,谁负责办理按揭,什么时候办证等要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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