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有没有继承权

2022/02/28 14:44:02 查看1241次 来源:付金雅律师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有没有继承权

对于事实婚姻有没有继承权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事实婚姻女方有继承权吗,第二事实婚姻有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事实婚姻女方有继承权吗

1、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而男女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才能成为夫妻。所以事实婚姻关系,女方没有继承权。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事实婚姻有子女有继承权吗?

1、民法典规定,夫妻相互享有继承权,所以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不相互享有继承权,但生下的孩子,对亲生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

2、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6)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7)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事实婚姻如何认定的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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