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给谁?

2022/04/25 15:32:55 查看950次 来源:肖正伟律师

1.离婚现状,数据展现

2020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3.3万对。据民政部数据,初步统计,2021年登记离婚213.9万对,比上年同期减少159.4万对。河南、四川、广东、江苏、山东、安徽、河北离婚人数超10万对。其中,河南、四川、广东离婚人数最多。

那么离婚人数这么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应该怎么处理,本文主要对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探究。

2. 协议离婚

1)条件

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是就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程序

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申请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30日内,也就是第31天到第60天,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期间没有办理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查明双方属于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该遵守冷静30天,以及办理30天内的规定。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变更抚养权会比较困难,因此在协议离婚中关于抚养权的问题,一定要考虑清楚。

3. 诉讼离婚

(1)不满2周岁的子女

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女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男方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 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有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之共同生活;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亲要求子女随之生活;

3. 因为其他原因,子女不宜随母亲生活。

以上三种情况,第一种最好说明,疾病这个问题还要考虑久治不愈和严重两种情况。

(2)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子女

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a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的,有以下情况会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也就是说一方可能不会再有孩子了,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偏向于把孩子给此方。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关键点在于生活时间较长和生活环境不改变。

3. 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于子女共同生活。

b.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子女已满8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图。

所以孩子超过8周岁的时候,孩子的意见很重要。

(3)多个子女的情况下

一般来说,两个子女的情况下,有很大可能是父母双方一人一个孩子,男孩归于男方,女孩归于女方。

综上所述,离婚中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于谁是有多种情况的,需要结合自身情况详细分析。除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问题、探望权问题如何行使,都是需要全面考虑的,建议委托专业人士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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