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概念与功能特征

2022/05/29 07:47:27 查看107275次 来源:姚程律师团队律师

治理的意思是“统治”或“掌舵”。因此治理就是运用权力去指导、控制以及用法律来规范和协调影响人们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的内涵存在多种解释,主要有契约不完全论、要素论及制度安排论等。


一、公司治理是一种契约关系。

公司被看作一组契约的联合体,这些契约治理着公司的内外交易活动。由于经济人的行为具有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特征,所以这些契约不可能是完全契约,即能够事前预知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对各种情况下缔约方的利益、损失都做出明确规定的契约。为了节约缔约成本,不完全契约常常采取关系契约的形式,就是说契约各方并不要求对方责、权、利行为的详细内容达成协议,从而节约了谈判和缔约的成本。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的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在本质上就是这种关系契约,它以简约的方式,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约束他们之间的交易行为。

二、公司治理的功能是配置权、责、利。

要使关系契约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关键是要对在出现契约未预知的情况时谁有权对决策做出安排。一般来说,谁拥有资产,或者谁拥有资产所有权,谁就相应拥有剩余控制权,即对法律或契约未规定的资产使用方式进行决策的权利。公司治理的首要功能,就是配置这种控制权。这包含两方面:一是公司治理活动是在既定的资产所有权安排下进行的。所有权形式不同,比如债权与股权、股权的集中与分散等,公司治理的方式和内容也会不同。二是所有权连带的各种权利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进行配置,通过公司治理活动得以实现的。即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是控制权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
综合以上理解,可以认为,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理解。
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指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的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公司目标。
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员工、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团。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指既能保证对管理层的控制和向股东说明责任,又能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公司业绩的那些设计、机制和架构的组合。良好的公司治理的特征包括:1、保护股东权利;2、平等对待股东;3、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4、信息透明;5、董事会尽责;以上特征可以归纳为:负责、公正、透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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