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律师谈罚金不交影响减刑吗

2018/10/09 22:13:40 查看1226次 来源:吴国强律师

  成都郫都区律师谈罚金不交影响减刑吗

  成都律师吴国强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罚金是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不缴纳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肯定是有限制的。当然如果得到法院判决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的,不会影响减刑。

  成都律师吴国强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

  《刑法》涉及罚金的法条: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