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最好的方法,建议你不要尝试

2022/07/20 13:05:46 查看953次 来源:林子淇律师

大家看到这个题目和封面图,是不是以为是茶叶广告?很抱歉,不是。我依然是一个接不到广告的人。不过大家也不要那么沮丧,我会继续努力的。


虽然广告接不到,饭还是要吃的。但“人到中年万事忧,以前的我怎么会想到,当了律师以后(也可能是上了年纪以后),居然连吃饭这件事也能产生副作用。我也是快奔三了才知道,原来吃饭吃得多,是真的会胖。所以客户经常说要请我吃饭,我都说不用了。一是不想花好长时间吃一顿饭;二是如要出去吃饭,那么“干一行爱一行”,干饭肯定就要爱干饭,我肯定会吃得更多,才“不负恩泽”。

还是不必了。

我周边的人,基本上都是很难减下肥来的人,饮食不定时,工作压力大,长期熬夜的很多。有的还因为工作压力大,运动量少但吃得多,便在中年发福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在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两种人是瘦得最快的。

一是当事人,二是家属。

当事人A原本超重,进看守所一个月轻了十斤。当事人B在看守所一个月轻了八斤,高血压什么的似乎也没了

家属C说她老公进去一个月,她便瘦了二十几斤,而且因为整天哭,视力都差了很多。家属D说自己老公进去一周,自己瘦了六斤。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但我没有发现他们中任何一个人,会把这段经历当成什么财富,也不会认为瘦了=好事。他们即便想瘦,也肯定是想在正常的情况下,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轻轻松松地瘦下来,而不是承受那么多苦难。

可见苦难就是苦难,对于苦难,无须美化。苦难毫无意义,只有希望和经历苦难后的思索,能赋予人生其他的、不那么坏的东西。

也有人说,苦难唯一的意义,在于警示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这句话恰恰说明了苦难对于当事人本身几乎毫无意义。至于其他人能否从中得到警示,也得仰赖其本身的觉悟和运气。

作为律师,作为法律人,我们频繁地想用苦难警示大众,但这样的做法对于成年人而言其实作用不大。因为很多人对法律其实并没有那么关心。法律事件,除非和名人、八卦或者群众最基本的安全感产生联系,否则热度都是非常小的。因此,法律人即便非常努力,也只能帮助其中一小部分人规避风险。这部分人,正是本来就比较关注法律、重视法律、有法律意识、想寻求法律帮助的人。而其他人,似乎无论我们“爱不爱”,都是“莫能助”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只能说自助者天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