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电驴”偷偷做“手术”,车行老板引来牢狱之灾

2022/11/03 12:39:02 查看143次 来源:张金玉律师

走街串巷,上班不堵

它就是人人都爱的“小电驴”

但享受这种“风驰电掣”的同时

电动自行车事故也频频发生

这些事故“小电驴”中

大部分都存在违规改装的情况

那么,违规改装小电驴

会导致什么样的风险?

商家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楚某某在上海经营着一家电动自行车行

近两年间,她持续对外销售

搭载标定电压大于48v的

超规格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涉案电动自行车共计20辆

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

经查证,这批电动自行车

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2021年10月,楚某某被抓获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并退赃人民币1.8万元

检察院认为

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并同时向法院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要求楚某某公开赔礼道歉

召回已销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消除隐患

并支付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

楚某某作为车行经营者、销售者

在电动自行车上改装安装超标准的蓄电池

致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

最大输出电压、车速限制等

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

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综合楚某某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表现

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

判处楚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针对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认为

楚某某对外销售电动自行车

理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但其却违反法律法规

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搭载超规格蓄电池并对外销售

存在交通、火灾等公共安全隐患

并将导致众多消费者及其他不特定公民的

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受威胁的状态

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判决楚某某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楚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

在国家级媒体

就其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款

并发布消费警示

召回已销售的超标电动车并消除隐患

公益诉讼中有关赔偿的诉请已达成调解

法院将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后予以确认


法官心语




1.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电动车是人们日常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为保障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发布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然而现实生活中,违规改装电动车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常常导致发生车辆自燃、超速撞人等事故,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本案判决严厉打击了在电动自行车上违规搭载超标准蓄电池的行为,为违规改装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敲响了警钟,任何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经营性改装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本案也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对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一次有益尝试与探索。


2.电动车违规改装风险大


搭载超规格电池后,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会相应提高,超过国家标准的25公里每小时速度上限,大大动性能的安全系数,具有交通、火灾隐患,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存在威胁


据上海火灾鉴定中心及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9年9月,本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57起,造成31人死亡,35人受伤;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381起,造成20人死亡,16人受伤,均存在配置超标蓄电池的情况。


3.合法合规经营,文明安全出行


为了小家的幸福,更为了大家的安全,商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应理性应对客户需求,在合法范围内进行基础调整


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选购合法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严格遵守相关车检规定,不违法改装,依法停放并在专门区域充电;在骑行时应全程戴好安全头盔,不违反规定载人,不争道抢行,依法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31期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研究室、刑事审判庭

文字:施迪

摄影:贺天牧

视频:李剑平、李雅澜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丨陈凤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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