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股权转让纠纷

2023/01/06 16:19:36 查看231次 来源:张骁扬律师

股东希望通过股权转让行为来达到风险规避的目的,一位当事人咨询如何通过转让公司股权来规避离婚可能分割共有财产的影响

分析股权转让天然特殊性决定了首先要求按照公司的章程进行转让如果是内部转让需要考虑排除内部优先购买权

结论1、一般股权转让考虑公司性质首先依照章程处理考虑的是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通常并没有这种规定但建议以这种形式变更2、变更公司章程需要提交到工商局3、可以一元转让股份需要结合受让人的身份不过可能会因为转让价格过低被税务局核定转让价格从而缴纳个人所得税4、签订股份代持协议这个可以在协议上把其他股东作为见证方5、目的在于离婚少分割财产则需要考虑转让股份是否对共有财产的影响因此需要尽早转让当然财产转让是否是婚前财产也可能影响财产的性质如果是私人财产尽量避免成为共有财产


案情甲和公司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现在公司即将破产或者说准备注销甲想要拿回自己的投资款甲考虑到自己签订协议后几个月公司就破产了而且也并未真正享受股东的利益

分析1、能否解除协议2、不能解除协议能否要求索回转让款

结论第一一般是不能从公司要求索回投资款的这个涉及抽逃出资的可能如果想要拿回自身投资款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注销股份清算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第二协议中约定公司需要配合办理股权变更后才能成为股东现在并未办理股权变更可能会影响到股东身份的认定协议生效并不因此受到实质性影响第三合同转让的主体是公司和甲并未明确股权出让方是哪个能否通过实际行为追认之前的未明确主体需要明确而且并未真实享受股东利益因此双方并未形成转让关系但是是不是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明确出让股份就会让协议生效这个仍旧是一个风险第四能否以诈骗为由撤销协议存在很大难度因为难以证明在转让之前公司经营状况存在重大问题不过转让协议中通常注明出让人对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以未享有股东身份主张损失即所有的投资款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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