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刑事处罚中的适用

2023/05/17 14:23:19 查看150次 来源:迟刚律师

刑事和解在刑事处罚中的适用

在日常咨询中,经常遇到关于刑事和解的咨询,现就经常遇到的刑事和解方面的问题,现就问题进行部分解答。首先刑事和解制度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所以根据法条刑事和解适用在因民事纠纷而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和除渎职外的七年以下的过失犯罪。涉及罪行为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犯民主权利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罪。不一一叙述,平时常用的为故意伤害罪。

一、双方和解后,是否可以认定该案件已经处理完成。侦查机关也不可以继续追究?

首先,刑事和解后,侦查机关可以继续追究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只是可以提出相应的从宽处理建议,即和解只是从宽的条件之一。同时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做出刑事处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是不是所有的的刑事和解都必然可以进行不起诉处理。同时不是所有的刑事犯罪都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具体那些可以适用,法条已经说的很明确,就不一一赘述了。

二、关于刑事和解中,被害人要求赔偿金数额超高,如何解决。

关于刑事和解中,更多的咨询人是在询问,受害人要求的和解金额远远高于实际上应当的赔偿金额。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和解的赔偿金额并没有成文的标准,完全靠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为准。多数情况下为赔到受害人满意为止。但是在实际实践中,依据不同的情况,还是有不同的解决办法。虽然该赔偿办法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更好的吸收教训,但是这样的行为也有损于司法权威性。

三、刑事和解和刑事谅解的区别。

1)减轻处罚的幅度不一样。依据现行的量刑法规来说,刑事和解对于刑事责任的减轻幅度明显大于刑事谅解。

2)适用范围不一样:1、在理论上,刑事谅解适用于有受害人的所有刑事犯罪;2、刑事和解仅适用于情节相对较轻的刑事犯罪即: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予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3)刑事谅解与和解的内容不一样:刑事谅解书只需要表明受害人自愿对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即可。刑事和解除谅解外还要求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承认自己所犯罪行且明确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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