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能够在工资中扣除吗

2023/06/04 22:34:38 查看136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基本案情:杨某来自四川省内江市,于2020年8月.31日入职惠州市一家钢结构公司,职务为下料工,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厂长说搞丢了,叫杨某补签杨某没有补签,社保有缴纳,入职登记表有填。

2021年5月3号受伤,住院4天,厂里没有给伙食费杨某,20号认定为工伤,2022年1月14号鉴定为七级。受伤后没有上过班,受伤后公司总共就给了杨某11000元,是打到银行帐号上的,公司让他签了借款单。

受伤后杨某没有上过班,鉴定结论出来后,要求公司安排工作,然后公司曾总说伤残七级已经安排不了工作,做保安都做不了。

杨某了解到笔者对于劳动工伤方面的处理比较有经验的律师,于是到广东展豪律师所委托笔者代理,接下来,笔者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笔者指导他先到社保基金中心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工资,因为只有领取了,才可以计算差额。

2022年7月15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需要向杨某各项工伤赔偿款28.2万元。公司收到裁决后,不服,向惠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其中,提出以前在工伤期间杨某向公司借款11000元,并且提供了两张借款单,一张为1000元一张为10000元。要求在停工留薪期工资中扣除那11000元借款,那么,公司的主张有没有法律依据呢?11000元借款该不该让公司在工资中扣除掉呢?当然,在庭上,笔者是不同意扣除的。

2023年3月20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来,判决钢结构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杨某支付2021年5月3日至2021年11月3日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46246.02元。不同意在工资中扣除借款。

律师评析:公司主张在工资中扣除借款的问题,提交了借款单,认为是证据充足,能够在工资扣除那胜算是百分百的,但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公司的脸。因为工资与借款分属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分别受劳动法律法规和普通民事法律法规调整,两者不能直接相互抵销,公司应通过协商或另行起诉等途径加以解决。就是我们俗话说的:一码归一码。劳动争议的案由是不处理民间借贷的事情的,民间借贷是直接到法院起诉的,那是要交受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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