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司法公正

2023/06/28 09:26:25 查看176次 来源:欧阳移和律师

 本人本月在某法院一个法官手上有两个离婚案件,但是没有一个案件成功处理好:一个是原告起诉离婚,我方作为被告应诉答辩,我方同意离婚,但是因为房屋分割没有达成协议,法官判决不准离婚;另一个是我方起诉离婚,被告男方应诉答辩有条件的离婚,在调解时,把房屋折价给我方,我方只要补偿被告男方二十五万,而承办法官偏偏要我方补偿二十七万,结果调解不成,该法官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两个案件都是判决不准离婚,在法院对于承办人而言,案件是结了,但是这个事情对于原被告双方仍然是悬的,根本没有从实质意义上解决问题,双方仍旧是在痛苦的婚姻中挣扎。

司法的本质是定分止争,法官的本分是主持公正。对于第一个案件,原被告双方都一致同意离婚,法官应该遵从当事人意愿裁判,但是法官却违背当事人意旨,不顾双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判决,这样的判决让人无法理解和接受!

对于第二个离婚案件,在房屋作价后,基本数目都是大家都会计算,心里有数的,明明只有二十五万,你法官偏偏要别人多出二万,你无法说服别人,那么你这种操作,只能让别人认为你是在拉偏架,你丧失了一个法官的基本职业道德!最终的结果就是让当事人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所以,在现阶段,在基层法院,真正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官是非常受欢迎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受欢迎的法官太少太少了,比如第一个案件,双方均同意离婚,法官完全可以遵从双方的意愿判决离婚,对于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问题,则完全可以让一方另案起诉处理;而对于第二个案件,法官则完全可以站在公正的立场,把数算清就行了,是要补偿二十五万就是二十五万,不能无缘无故的加钱,这样案结事了,皆大欢喜!

所以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或是调解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司法公正,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本前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