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追收抽逃出资

2023/07/03 14:28:37 查看184次 来源:吴洪轩律师

追收抽逃出资

追收抽逃出资纠纷,是指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股东抽逃已投入到公司的出资予以追收而产生的纠纷。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必要条件,维持公司的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基本保证。因此,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已投入到公司的出资。根据公司制度的一般原理,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投入公司后,属于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公司财产权利的侵犯。

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管控者,有权代表债务人企业要求股东补足抽逃的出资,并纳入债务人财产的范畴,由债权人根据规定进行分配;行为人拒绝缴纳的,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务人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公司的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财产归人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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