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2023/07/25 10:10:03 查看406次 来源:王灿律师

提到开设赌场罪,你的脑海中是想到高大奢侈的别墅、赌王闪亮登场,还是想着昏暗的厂房,一群人聚集在一张桌子前,桌子上是大把的现金,赌场老板从中抽利的景象,其实事实不止如此,现在开设赌场的案件更多的是在网络上设立赌博软件,接收投注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开设赌场的实质含义,但从文义上不难理解,开设赌场罪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开设赌场的构罪核心在于以营利为目的,在其控制下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这里的“控制”,可以是提供赌博场所、赌具、制定赌博规则,招揽参赌人员,也可以是开设者自己坐庄,参与投注,还可以是抽头渔利,收取场地费、服务费等等,总之,在中国,开设赌场罪是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刑法第303条开设赌场罪也经历了两次修订,1997年的刑法原条文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件开设赌场独立为第二款,设立了比赌博罪更重的法定刑。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6条提高了开设赌场罪的法定刑,将原规定的基础刑从3年以下有期徒刑升格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赌博往往是一个人堕落的开始,开设赌场无疑是让更多的人走向堕落,因此国家严厉打击赌博犯罪,切忌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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