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2023/07/26 21:49:18 查看842次 来源:韩意律师

当前,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难找是阻碍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目前,执行时,法院调查财产主要通过三种途径:

一是被执行人申报。执行案件立案后,报告财产令会与执行通知书一同发出,意在要求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履行其应尽的报告财产的义务。

二是申请执行人自行调查。在我国目前执行强制的背景下,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指明被执行人财产被视为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而非义务。

三是法院依职权调查。这是目前的主流形式,法院与其他公权力机关建立联合机制,以国家强制力为背书,全面调查被执行人包括存款、不动产、房屋、车辆等在内的社会资产,查找被执行人可能隐匿的财产。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第二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申请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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