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为何一审就是终审

2023/10/24 21:14:13 查看110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基本案情:张某来自福建,于2022年10月10日入职东莞市一家投资公司,职务为网络运营总监,没有签劳动合同签,没有买社保,没有填写入职登记表。

  工资为月薪制,双方口头谈好的第一个试用期180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20000元,每周上六天,周日休息,工资是案外人帐户打到我的银行卡,发工资不要在工资表上签名,。

  最后上班到2023年1月12号18点,当天下午主管找他谈,说他跟老总沟通不顺畅,老总的意思是想调他到外国工作,但是作为工人不想出国,所以主管便对他说:你就上班到今天为止,明天就不用再来了。

  事实就是这样, 明明是公司叫不要来上班了,但是又不出辞退书,怕被要求赔偿。工人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事发突然,在当天下班的时间突然宣布,没有思想准备,一切是那么突然,来不及进行录音取证。

  离职几天之后,他想想越不对劲,公司怎么可以这样对工人招之则来,唤之则去的?觉得委屈的张某找到了笔者,在听了笔者的诉说后,觉得可以帮他争取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他的上班时间不长,也就是3个月的时间,有两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离职补偿方面,笔者建议再跟主管沟通,让公司赔偿一些钱,目标是取证据,公司的意思是一次性解决,随后在微信发一张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过来,说是张某个人原因,笔者叫张某赶紧下载保存下来,要的就是这协议书,补偿有着落了。

  在仲裁申请书的,笔者还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就是违法解雇,主张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哪怕不成立,退其次还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2023年5月10日,仲裁裁决:二倍工资36000元;经济补偿金9000元。合计有45000元,效果还不错。

  拿到裁决书后,公司不服,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很快就作出了判决书,金额与仲裁维持一致,判决书特别注明:本判决一审终审!

实务分析:为什么本案的一审就是弱审呢,这就是今天的法律点。法院对于金额比较小的民事案件,被告小额速裁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范围特定。按规定小额速裁程序在适用范围基本上限于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1)诉讼过程简易高效。案件类型的简单和法律关系的单一决定了小额诉讼程序无需复杂性,该程序的审理过程比简易程序更为简单,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即可适用小额速裁,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答辩期、举证期,但期限最长不超过7日。在通知开庭的方式上,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地点可选择在法庭、调解室,也可以到当事人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等处进行。结案形式上,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或者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可记入笔录,由当事人签字或捺印,不必另行出具裁定书或调解书,判决结案的,最迟在宣判后三日内送达。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