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

2023/11/14 10:27:28 查看99次 来源:刘瑾东律师

   我经常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劳动者是否有辞职自主权?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保证了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使劳动者在必要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当事人是一名叫小袁的员工。他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但由于个人原因,他决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公司拒绝承认他的辞职,理由是他没有完成手头的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在这种情况下,小袁已经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所以他的辞职是合法的。

   然而,公司拒绝承认小袁的辞职,理由是他没有完成手头的工作。这实际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即使小袁手头还有一些工作没有完成,也不代表公司可以剥夺他的辞职权。相反,如果公司在小袁离职后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手他的工作,公司应该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小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调查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了小袁的主张,认为小袁的辞职是合法的。

   这个案例说明,作为劳动者,我们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和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作为用人单位,我们也必须尊重劳动者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劳动者的辞职权。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有关协议,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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