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财产就一定能够执行吗?

2023/11/26 20:55:17 查看87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对于打官司的劳动者来说,官司打不打得赢是需要关心的,但是其实,还有另一个方面也是要关心的,打赢官司后收不收得到钱也是要关心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中国,执行难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几十年过去了,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于我们推行依法治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执行问题,势必会让老百姓对法律失去信心,让准备打官司的人产生放弃的想法。那么,官司打赢了,被执行方也有财产,就一定能够拿到钱吗?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最近的案例:

  朱某来自广西钦州,于2019年4月8日入职东莞市一家五金塑胶厂任职操作工,每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五千元左右,厂里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7月13日,他在厂里操作冲压机时,右手被压伤,随后被送至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治疗。2021年8月24日,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1年11月26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鉴定等级后便没有再回去上班,于2021年12月23日与厂里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没有继续经营及倒闭。打电话给老板让老板赔偿一些工伤待遇时,老板竟然不愿意赔偿。

  遂后,朱某委托笔者代理了他的案件,案件是比较平静地进行,厂里由于不经营了,对于仲裁活动,不答辩也不出庭。仲裁庭于2022年3月29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厂里要向朱某支付各项工伤赔偿款六万多元。

  由于公司没有经营了,怎么裁决对它来说,已经不起作用了。笔者随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老板说愿意分期付款了,付了一期后再没有下文了。于2023年4月27日再一次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去查到了,查到老板与他老婆共有两套房,但是两套房老板具体点多少份额,法院不清楚,需要析产,析产的意思是叫朱某去告老板两公婆明确老板本人占多少份额,这就难住了劳动者了,一是只有几万元钱,二是距离太远,已经跨省了,法院也认为出差成本太高,最后暂时不处置那两套房,就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律师评析:本案的实际情况就是打官司的风险,就是典型的赢了官司却没有赢到钱,这对于劳动者是极其不利的。其实应对的方法是在打官司之前进行财产保全,冻结厂里的对公帐号,外面有货款打入时自动被冻结,劳动者那几万元就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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