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司长期拖延不考核,绩效工资怎么要

2023/11/28 15:06:15 查看109次 来源:陈艳律师

【案例】公司长期拖延不考核,绩效工资怎么要?

  甲于20174月入职A公司,并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两年,A公司每月为甲发放工资的60%,其余40%公司作为绩效工资,约定年底公司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2019年合同到期后,甲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17月甲离职,公司仍未对甲进行考核,拖欠绩效工资已高达十几万元。20213月时,A公司向甲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甲自20174月入职......40%为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

截止目前,基本工资已经付清,因公司一直未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故绩效工资没有发放。待考核完成后,视资金情况陆续发放绩效工资。

然而直到2023年公司仍没有进行考核,也没发放绩效工资。

   甲找到我们,咨询此事。我们认为本案主要的焦点是:1、本案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本案是什么案由?时效适用的是1年还是3年?2、本案主张绩效工资的金额是多少?未考核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最终通过查询法律规定,搜集相关案例,我们制定诉讼策略。本案先从仲裁走起,避免单位以本案属于劳动争议为由,提出法院没有管辖权。也正好该地仲裁委认为本案当事人离职已经超过1年,所以不予受理,当天我们持该通知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案经过一次线下庭审,两次线上庭审,最终法院认为:1、双方之间的关系因甲在此期间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甲与A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中明确双方之间关系是劳务关系,认定双方在20174月至2019年期间是劳务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2A公司拖欠甲的工资数额及支付条件是否成就。甲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明确了欠付绩效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根据该说明计算出A公司欠付甲绩效工资为十几万元(具体金额进行处理)。甲自20207月离职,时至今日,A公司仍未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应当视为甲主张绩效工资的条件成就。3、本案案由,因A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明确了欠付数额,可以视为A公司出具的工资欠条,案由应当确定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4、因本案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诉讼时效规定,故本案诉讼时效三年。20213A公司出具情况说明,至起诉时未超过诉讼时效。故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支付绩效工资十几万元(具体金额进行处理)。A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我们在接案子时候考虑的点也正是案件在审理时双方争论的点、法院审理的焦点问题,因为预判了对手的预判,我们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所以最终案件才获得了胜诉结果。

在接案子的时候,我们习惯会先想到风险,不是代表律师在给自己的当事人浇冷水,这案子肯定就赢不了,而是在给自己的当事人想办法,如何争取更大的赢面。律师不承诺结果,但是要有识别风险、降低风险的能力,而不是什么都顺着当事人的意愿去说,这也正是律师和非律师接案子的最大区别。最后,希望当事人们都能遇到好律师,而不是好销售。

(本文为真实案例改编,为避免泄露当事人隐私,部分内容已进行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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