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一方违约怎么办?

2018/12/28 16:12:56 查看1279次 来源:王保华律师

  房屋买卖一方违约怎么办?

  我国现有房屋买卖分为一手商品房买卖和二手房屋买卖,一手商品房买卖分为商品房预售和现售两种,二手房买卖主要指现房买卖。

  一手房买卖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交易。根据《商品房销售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上述行为签订的合同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调整。现实中有很多开发商存在违约的行为,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人可以以开放商为被告,向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主张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等。若开发商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安置房的情形时。买受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有开发商单方制作,合同条款倾向于保护开发商自己,所以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后进行签订,防止以后发生纠纷对自己不利。

  二手房买卖是二次或多次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房屋,因此二手房交易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二手房交易纠纷法律关系和过程更为复杂。二手房与一手房买卖相比涉及更多的主体,如,二手房涉及租赁时会涉及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另外二手房可能涉及共有人同意及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使得法律关系复杂。其次,二手房交易纠纷发生较为频繁。第三、二手房交易中往往涉及中介机构,随着三级房地产市场的日渐繁荣,为省心省力,许多当事人选择通过房产中介来办理过户,由于中介机构本身的机构及人员素质、外在法律监督存在问题,中介机构缺乏诚信、制造“阴阳合同”、吃差价、违规操作让乱市场秩序,极宜导致二手房交易产生争议。当二手房买卖发生纠纷时,所依据的是双方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买房一方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对定金不予退还、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主张。如果卖房人一方违约,则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及其他违约责任等。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法律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诸多专业知识领域,当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最好找专业人员进行咨询或代理,以期最大程度的挽回经济损失。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在成立之初,事务所即确立了专业、开放、民主、包容的发展思路。近年来,事务所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目前,事务所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近20家办公室,专业律师人数超过600人。济南办公室自建所伊始,事务所就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通过广泛吸纳人才,组成精英律师团队。其中既有从事过多年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资深律师,也有一大批接受过系统教育,通过实践锻炼出来的优秀中青年律师。除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业务之外,现已将业务领域逐步扩展至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新三板、房地产、外经贸及执行代理等广泛的非诉讼代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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