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的,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2024/01/13 13:30:35 查看47次 来源:陈旭玲律师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的,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不乏有些人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的情况。是不是离婚了,对之前的过错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呢?实际上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9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行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后才知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但应当在3年诉讼时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义务。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不仅伤害了夫妻感情,也破坏了社会风气。即使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并怀孕等重大过错的行为,无过错方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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