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哪个阶段签比较好呢?

2024/02/05 13:03:53 查看299次 来源:解世平律师

实践当中,当事人或家属经常会有这样的疑问:认罪认罚在哪个阶段签比较好?

由此衍生的问题有:在检察院阶段的时候,检察官给出了一个量刑建议,但是当事人觉得量刑建议过高了,这种情况下,是主动签那个认罪认罚具结书好还是不签好?在不签的情况下,案件移交到法院了,会对当事人的量刑有影响吗?律师有没有可能争取到比检查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更低的量刑呢?

 

辩护人结合办案经验给出如下解答:

 

一、虽然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司法解释的规定,越早认罪认罚从宽幅度越大,但实践中却不是这么简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不能一概认为签一定比不签好,或者越早签越好。

 

先看签的好处:(1)实体上,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一般比不走认罪认罚的轻;(2)程序上,一般比不认罪认罚案件流程快。

 

再看签的风险:(1)当事人自己不能再就主要指控事实做无罪辩解,必须既认事儿,又认罚;(2)如果一审判决后反悔上诉,检察院可能抗诉,可能获得更重刑罚;(3)对于一些案件来说,在没有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签与不签对量刑的影响极小,比如诈骗50多万,没有自首等减轻情节,签与不签都是10年或10年多点儿,受贿300多万,签与不签都是10年或10年多点儿。(4)虽然根据规定即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律师还是可以独立作无罪辩护,但在实践中有的司法机关会限制或者禁止律师做无罪辩护,否则撤回量刑建议。

 

所以,签与不签,尽管最终由当事人决定,但一个专业律师提供的咨询和帮助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当事人认为量刑建议过高的情况。认罪认罚案件非常考验律师对整个案件的把控能力,需要跟当事人分析清楚,签了会是什么结果,不签可能的结果又是什么。有的案件还要结合是否退赃、什么时候退赃等情况综合判断,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协商、博弈。有时候当事人以量刑建议过重为由拒签具结书,律师可借此与检察院讨价还价,争取更低的量刑建议。

 

2.不签的情况下,律师有可能争取到比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更低的量刑。

 

尽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权在检察院手里,但最终作出裁判的还是法院。所以不签的情况下,如能去掉一些罪名或事实,获得更低的量刑是有可能的。

 

我们曾办理过一起非法经营案,一审没有认罪认罚,判了6年,被告人上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的一审,检察院给出了2年3个月的量刑建议,我们和被告人商量后,被告人签署了具结书,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很快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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