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法律新规定不能超过多少万

2024/04/02 17:22:26 查看100次 来源:信金国律师

摘要

 

我国法律对于彩礼金额没有明确规定数额。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院支持的彩礼金额为多少?各地区略有不同,有些地区高额彩礼将支持男方请求返还。

在《民法典》中有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是禁止给此彩礼,而是禁止借用“婚姻嫁娶”来索取财物,反对向男方索要不合理,高额的“天价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

 

 

一、基本概述

我国法律对于彩礼金额没有明确规定数额。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在《民法典》中有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是禁止给此彩礼,而是禁止借用“婚姻嫁娶”来索取财物,反对向男方索要不合理,高额的“天价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但是,男方按照当地的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可以的,双方建立在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彩礼问题,支持三种情况下的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注意事项

法院支持的彩礼金额为多少?各地区略有不同,有些地区高额彩礼将支持男方请求返还。
该规定最值得我们关注的部分就是,什么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返还彩礼的比例。这意味着,高额彩礼将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所支持的彩礼数额是多少,现在没有具体的规定。它将综合考虑当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男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所以具体以后各地法院将会支持多少彩礼是合理的呢?我们可以关注一下后续各地对于返还彩礼问题的相关法院判决结果。

三、可操作事项

 

明确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一般彩礼不予返还。但是对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以及彩礼数额超过高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需要部分返还。

 

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是也要看双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不能简单的以“登记手续”一概而论,曾经有过妊娠经历或者生育子女等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双方过错等来确定是否需要返还以及具体的返还比例。

在彩礼返还时还要考虑嫁妆情况,即应当扣除已经共同消费或者已经添附到男方财产上的嫁妆数额。

收受彩礼后携款潜逃或者短期内多次以缔结婚姻为名收取高额彩礼后无正当理由悔婚的,应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如被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另一方要求返还,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更多

该律师其他文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